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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4 致人而不致于人

    蜀汉之庄稼汉作品相关第1234致人而不致于人当年秦赵长平之战,秦军曾在一个山头上构建假粮仓诱骗赵军,所以后人把此山叫做空仓岭。

    高平关,正是坐落在空仓岭上。

    空仓岭峰峦起伏,峰高崖陡,气势雄伟,若骏马奔腾。

    地形极为险要,沟深崖陡,东西皆为峡谷大壑,左深涧,右峭壁,隘口处南北两侧山峰对峙,中间只有一路可通车马。

    胡遵得石苞之令,移师于关城北边的山上。

    “大汉关中八军,突陈军占其一!”

    胡遵拔出帅剑,对着将士们高声喊道:

    “朝廷组建八军,乃是为了镇国家,讨不臣,伐逆贼。”

    “如今贼人就在山下,这一战,乃突陈军成军以来的第一战。”

    “若胜,吾等将不负天子之望,不负八军之名。”

    “若败,则突陈军将成八军之耻,中军再无吾等立足之地!”

    相比经验丰富,看轻死生的军中老人,突陈军中的大部分兵卒,都算是新兵。

    而且这些新兵,并不是像从参谋团或者讲武堂出身的见习将官,具有坚定的意志。

    要说他们心里没有紧张,乃至恐惧,那就是假的。

    有不少人,手心里已经浸出了汗水。

    甚至他们都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手指或者手臂,在不受控制地轻微颤抖。

    即便如此,他们仍是强行控制着自己的情绪。

    三年。

    成军三年,苦练三年,正是为了今日。

    在进入中军的那一天起,他们就已经有了觉悟,迟早会有这么一天。

    就算是再害怕,他们也不能退。

    阵前退缩者,斩!

    “将军,某愿意请为前锋!”

    一个二十多岁的年青郎君站了出来,大声说道。

    胡遵看向年青郎君,目光闪烁,在略一迟疑之后,他重重地点了点头:“好!”

    这位年青郎君不是别人,正是胡遵的儿子,胡奋。

    胡奋因为出身安定胡氏,又是胡遵的儿子,所以在萧关一战后,他就进入皇家学院学习,后再入讲武堂。

    作为世家子弟,胡奋性开朗,有筹略,好武事,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讲武堂。

    在凉州军中见习一年后,又被选入参谋团,跟随冯都护参与了关中之战。

    待大汉改军制时,胡奋以军侯的身份,进入突陈军。

    可以说,胡奋虽是世家子弟,但这些年的经历,让他成为了汉军中低层年青将校的代表。

    “注意好,都跟着你们的伍长、队率!看好各自的旗帜!”

    作为前锋,已经有阵前经验的胡奋,在下令整军的时候,大声呼喝,让那些新兵们不断回忆起平日训练的口令与动作。

    “呜呜呜!”

    “咚咚咚!”

    战鼓声起。

    “跟着我!”

    第一营人马,开始向山下缓缓地压去。

    高平关附近,不是山岭,就是沟壑。….正面战场上,骑兵根本无用武之地。

    这也是石苞敢让突陈军佯攻北面的原因。.

    突陈军是步军,居高向下,蓄势而冲,魏军又无法出动骑兵。

    就算是有个什么意外,他们仍可以退回山上,据高而守。

    贼人想必是不敢追到山上去的,否则的话,那就是给关城内的自己一个大好机会。

    当然,如果突陈军在不利的情况下,连退回山上都做不到。

    要么是胡遵不配做这个主将。

    要么就是突陈军不配在中军之列。

    很快,突陈军的前队与山下的魏军接上,喊杀声隐约传来。

    石苞站在城头,没有去看双方的战斗,而是举着望远镜,观察南边魏军的动向。

    居高临下,把魏军的调动尽收眼底的石苞,不由失笑道:

    “我道贼军有多能耐,原来不过如此。”

    他一边说着,一边下意识地紧了紧手里的望远镜。

    此诚阵前之神器是也!

    “中郎将,末将可要出战?”

    王含跃跃欲试地问道。

    “不着急。”石苞放下望远镜,嘴角挑起一抹微笑,“再等等,等贼人调动完毕。”

    兵法有云: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又云:

    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

    如今贼人为自己所致,其一举一动又尽在自己的掌握之中。

    石苞不禁生出一种明悟:

    这大概就是运筹帷幄,决胜阵前的感觉吧?

    他再一次捏紧了手里的望远镜。

    中都护之所以百战不殆,恐怕正是常能做到这些。

    恍然间,石苞似乎摸到了某种感觉。

    相比于石苞的轻松写意,北边山上的胡遵,则是要紧张得多。

    他同样举着望远镜,不敢稍有大意。

    山下,魏军箭矢如蝗飞。

    虽然前排的汉军,举着牌盾等掩护器具,但根本没有办法完全抵御来自头顶的落矢。

    如同泼雨般的箭羽,不断飞过前排的头顶,落在后方的人群中。

    幸好突陈军作为大汉中军,武器与铠甲,都是极为精良。

    空中落下的箭羽,并没有造成大量杀伤。

    饶是如此,但时不时溅起的血花,中箭者翻倒在地,哀嚎不断,仍是让不少新兵闻之而胆寒。

    若非后方战鼓声不断,以及违反军纪的严厉处罚,恐怕已经有人开始要掉头往后跑了。

    “冲过去,冲过去就好了,把手里的兵刃握紧了!”

    不断地有老卒嘶声叫喊,鼓劲,“跟紧我!不要抬头!”

    不管训练时有多优秀,真到了临阵之时,能记得十之一二的动作,就已经算是精兵苗子。

    更多的新兵,脑子已经是一片空白。

    只能是麻木跟着伍长什长曲长向前冲。

    “杀!”

    刀枪剑盾终于狠狠冲撞在一快,轰的一声,掀起满天的血浪喷薄。

    “杀!”

    新兵们紧跟在老卒后面,凭着肌肉的记忆,刺斩劈戳……….有不少新兵,在血液溅到自己身上,脸上时,这才有些惊醒过来。

    看着对面贼人狰狞的面容,有人甚至被吓傻了,呆呆地不知下一步要做什么。

    “当!”

    对面的魏兵大喜过望,举起长枪狠狠地直刺过去。

    “啊!”

    汉兵惨呼一声,踉跄退后,止不住步子,最后跌倒在地。

    “我死了,我要死了……”

    倒在地上的汉兵下意识捂住被刺中的胸口,凄厉地哭喊着。

    魏兵脸上一喜,然后又觉得有些不太对。

    怎么……没出血?

    旁边亮起一抹刀光,撕裂激荡喷涌血色,刹那间浸没了土地,同时还有一段被砍断的长枪,以及齐腕而断的手掌。

    “起来!要死哪有那么容易!”

    什长退后两步,让别人顶替上自己的位置。

    进退,交错,掩护,尽可能地保持体力,而不是一味地猛打猛冲。

    披着甲,执着兵刃,又冲了这么长的路了,要不注意节省自己的体力,很容易就累趴下。

    而且在与同袍交错进退间,也可以发挥出阵法的最大威力。

    什长目光紧紧地盯着前方,脚下却是毫不留情,狠狠地踢在正哭喊着的新兵身上,骂道:

    “大汉兵甲,天下第一,贼子的长枪,哪能这么轻易捅透你的衣甲!”

    “入你阿母的,别没被贼子杀死,自己却把自己吓死了!”

    正在自己吓自己的新兵,被踢了几脚,这才反应过来,他坐起来,摸了摸胸口的衣甲,果见上面不过是有个白印。

    “我没死?”

    还没有从死里逃生的狂喜中清醒过来,后面交替上来的将士,有人直接踢到他的身上,差点把他再次踢翻。

    “菜犬一个!耳朵被灌桐油了吗?”

    什长气得破口大骂,“再不起来,信不信老子踢死伱!”

    “拿好你的长枪!跟着我,听我令!”

    前排再次退下来。

    什长紧跟而上,同时喊道:“刺!”

    新兵这一回,再没有胡思乱想,也顾不上害怕,凭着苛刻训练所形成的肌肉记忆,用力地平刺出去!

    枪身是用硬木所制,这一刺之下,竟然微微被顶成了弯形,可见这一刺,是用了最大的力气。

    什长在心里暗骂一声。

    只是这个时候,他已经不能再苛求太多——能及时响应口令,就已经算是很好了。

    至于其他技巧什么的,且看他能不能活到这一战后吧!

    “挑!”

    果然,平刺用了太多的力气,想挑的时候,已经感觉胳膊有些酸软。

    对面被刺中的贼子,趁机逃脱了开去。

    “退!”

    下一列汉兵,再一次交替而上。

    ……

    不断突前的刀枪丛林,不时有人被戳挂在身上。

    汉军的兵甲之利,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新军有太多新兵,没有经验的缺陷。….汉军每每刺出一波枪林,都能拖出老长的血线,然后更多枪同刺穿架而起魏兵。

    魏军亦有勇悍者,挂空垂死反刀,撩倒一片,却淹没在更多的刀刃中。

    而魏军则是要连续三四次攒刺,再配合长戟切割,才能破了汉兵身上的衣甲。

    亦或者是刻意挑着盔甲护不到的地方,这才能一击而中。

    山上的胡遵,早就看得一清二楚,当下就是大喜过望!

    对于这一仗,他虽在战前说得慷慨激昂,但心里实是有些悲观,甚至做好了让督战队不收刀的准备。

    没想到这一冲之下,竟是能堪堪维持住阵脚,并没有被贼军击退。

    “左翼,再派出一营人马!”

    胡遵终于舍得放下望远镜,直接夺过令旗,用力摇晃。

    战鼓声再起。

    看到山顶上的主帅又发出了军令,很快,又有一营人马开始向山下移动。

    虽说司马师才智过人,但终究是第一次领兵,算不上有多少经验。

    更另说石苞胡遵等人,不但占据了地利,而且又有战场神器。

    而司马师对前线战况的掌握,则是要迟缓得多,更是要综合多方战报,才能判断真实情况。

    此消彼涨之下,司马师不断调动兵力,终于被石苞看到了机会。

    “王将军,那个位置!”

    石苞把望远镜递给王含,同时指了一个方向。

    “看到没有,贼将着急要把突陈军围堵住,所以那里的兵力被调到北边,又没有及时调兵过来补上。”

    “正好产生了一个薄弱地方。”

    王含用望远镜看得很清楚,他点了点头:

    “中郎将的意思是,让我领军冲那个位置?”

    “正是。”石苞点头,笑道,“冲破那个位置,再折向东南方,就是贼军大旗的位置!”

    “明白了!”

    王含重重点头,一抱拳,这才抓起长槊:

    “末将立刻就去!”

    “好,我亦会在关上整军,随时支应!”

    待王含离开后,石苞这才继续看向关城下边,眼中闪着精光。

    原本以为,这一招出其不意,最多只是能让贼军措手不及,然后自己再看看有没有机会把魏延等人接应回来。

    没想到贼人居然轻易就给了自己这么一个好机会。

    隆隆的战鼓声再起。

    这一回,不是在北边的山上,而是在关城上。

    王含提着长槊,看着缓缓打开的城门,举槊长呼:

    “杀贼!”

    “杀贼!”

    高平关内,三千最精锐的将士,举刃高呼。

    他们不像突陈军,多有新兵。

    也不像河东都督府,连遭打击,士气低迷。

    他们是中都护府特意派出来护卫工程营的精兵,战意高昂。

    因为在这些时日里,他们遭受了太多的憋屈。

    这一声呐喊,他们似乎是要把心底,胸口的一切憋屈都发泄出来。….“轰!”

    城门被打开。

    “出城!”

    “喝喝喝!”

    在城头守军的掩护下,三千精兵喝喝有声,踏着坚实的步伐,有条不紊地来到城外列阵。

    “牌盾兵!”

    “喝!”

    “弓弩手!”

    “喝!”

    无当飞军!

    冯都护随丞相第一次北伐时所领的兵种,再一次出现世人的面前。

    三千人,皆是身披铁甲,每人都力大善射,奔走如飞,同时又悍不畏死,勇于贴身近战。

    作为冯都护亲自带出来的精锐,这三千将士,个个都是久习战阵的老兵,战技娴熟,老到刁钻。

    更别说是这么多年来,他们早已经是杀惯了人,血溅于颊,伸出舌头舔了舔,露出如同恶魔一般的笑容,让人感觉到发自骨子的狠绝。

    在奔滚如潮的攻势中,弓弩手与刀排手自发散做三五成群的小队,相互交替掩护。

    魏军虽有防备汉军从关城内冲出,但没想到,关城内还藏着这么一支久蓄精锐的骄兵悍将。

    箭如雨下,就算是有流矢穿入甲内,最严重亦不过是透甲而刮伤外皮。

    对于这三千人来说,外皮伤那也叫伤?

    原本为了引诱城内守军出城,魏军非但没有挖出壕沟,甚至连拒马都是漫不经心地堆成。

    眼见滚滚铁流轰然逼近,汉魏双方前排人马轰然相撞。

    然后,魏军整列整队向后退去。

    随着战鼓的急促,攻势也在加速,娴熟地乘着间隙,反复戳插出去锨翻刺倒。

    但凡有敢拼死抵抗者,皆是被狂顶上的长枪狠狠刺倒。

    “刺!”

    “杀!”

    “挑!”

    “杀!”

    同样的口号,同样的动作,在这些人做来,却是有如机器般精密,整齐如一。

    即便飘起的血线,都那么赏心悦目。

    被石苞及时抓住的空隙,很快就扩大成了巨大的漏洞。

    关城上的令旗再变,同时鼓声密集响起。

    “转!”

    “喝!”

    杀戮机器开始转向。

    “报!将军,不好啦,贼军向这边攻来了!”

    背负着领旗的传令兵,狼狈不堪地冲过亲卫,摔倒在司马师面前,大声地喊道。

    “什么贼军?哪来的贼军!”

    司马师目之所及,确实看到了前方有些混乱。

    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会出这么大的娄子。

    “从关城内冲出来的贼军,前面,前面快要挡不住了。”

    “怎么会这样!”

    司马师闻言,脸色大变!

    自己才在一刻前接到城内又有一支人马冲出来的消息,怎么就转眼就要冲过来了?

    前面是纸糊的吗?!

    PS:

    下面不要钱。

    常有书友提起邓艾、姜维、石苞三人,说这三人都是历史上的名人,能力也不相上下,为什么待遇相差那么大。

    其实这三人的命运,就是一个“选择大于努力”的典型例子。

    邓艾选择了司马懿,自然就只能是炮灰的命。

    姜维是丞相的人,所以是中规中矩。

    毕竟按原历史上,姜维真正起势,还得十余年后,等费祎被刺杀身亡,他才能统领大军北伐。

    在这之前,他要受到蒋琬费祎的节制,只能领万把人骚扰一下北边。

    而且本书中,他已经比历史上快了很多。

    至于说为什么土鳖为什么不提拔姜维?

    以前姜维都是在诸葛亮麾下,哪轮得到土鳖说话?

    土鳖掌权才三年,这三年又没有大战。

    而且大封赏的时候,姜维已经封赏过了,哪有再提的道理?

    再说了,土鳖手底下那么多人,他不去用,偏偏要去提拔姜维,你让手底下的小弟怎么想?

    当老大,就要有当老大的觉悟。

    否则人心散了,队伍就不好带了。

    所以石苞因为抱紧了土鳖的大腿,自然是鸡犬升天,运气要比姜维强一些。

    在历史上,邓艾和石苞都是寒门出身,又同是司马家的忠犬,然而下场却是天差地别,说明石苞的确实会站队。

    b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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