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玄幻小说 - 我不是救世主[基建]在线阅读 - 第85节

第85节

    想来,要打听一下晚风岭领主跟哪位王都贵族交好,还是不难的吧?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个人可能是海格勋爵。”何塞忽然说,“他是先王次子的后嗣。”

    “嗯?”陆希有点诧异,“你连这个也知道?”

    何塞嘴角弯了一下,眼睛里却没多少笑意:“因为我前几年也曾经注意过他。现在的国王是先王的长子,但并没有什么才能,倒是先王的次子不错。所以当年,曾经有人希望现在的国王——也就是当时的王太子能去世,好让王次子登基。”

    他耸了耸肩膀:“只可惜王次子的身体更差。据说他娶妻之后想要尽快生下继承人,来增加自己的份量——当时他的兄长结婚几年了,仍旧没有子嗣,有些大臣就以担心他绝嗣为借口,想要更换继承人。”

    既然是打着无嗣的名头生事,王次子当然需要有个继承人,才好压倒自己的兄长。结果不知道他用了什么药剂,儿子是生下来了,没几年他先死了,甚至都没看到他兄长登基,也是让支持他的人竹篮打水一场空。

    “王子的身体这么差?”陆希诧异,“王室不是有专用的红衣主教吗?”

    何塞哂笑:“这是刻在血脉里的,外力无法改变。而且王室为了后代能觉醒神恩,大都追求纯净血统,经常有国王与自己的堂姊妹甚至亲姊妹结婚的。血脉之中的天赋得到了集中,但软弱也同样被集中了。”

    近亲结婚哪!陆希瞠目结舌。不,如果是亲姊妹,这都是乱那个啥了吧?这么近的血缘,代代相传下来还能好?基因病不给你来点都对不起这婚姻制度。

    何塞对王室的婚姻没兴趣多谈,继续说道:“即使现在,国王看海格勋爵也不顺眼,否则也不至于只给他一个勋爵的称号,连正式的爵位都没有一个。不过海格勋爵似乎也并不认命,大贵族们不太看重他,他就跟小贵族来往。晚风岭那位就算一个。”

    陆希沉思:“不认命?他难道还想造反吗?”跟小贵族来往,是想要争取他们的支持?但是小贵族能给他多大的助力呢?

    不过她随即想到另一个问题:“那你注意他是为什么?”

    何塞又弯了弯嘴角:“我曾经想——也许可以为他效力。”当然不是纯粹的效力,而是在海格登上王位之后,能够从他那里再得到助力。

    “他是什么英明之主吗?”陆希不解。说实在的听听斯佩西的遭遇,这海格就不是个好东西吧!

    何塞垂下眼睛:“比起现在的国王,海格勋爵对教会的观感并没那么好。”

    当初他的腿真的是治不好吗?还是那个给他治疗的大主教别有用心?教会的手正在往各国的王室里伸,可是眼下这位国王对教会都快言听计从了,难道能指望他的支持?那可能是要违背教会原本的意愿的。

    但是如果换了海格勋爵,他应该更忌惮教会,也就更容易说动。

    不过,那都是从前了。从前他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只能在两个糟糕的选项里选一个稍微强一点儿的。但现在不一样,现在,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在陆希听八卦的时候,晚风岭的城堡之内,领主拜耳子爵正在察看一块蜜黄色宝石。

    “这就是生荒地那里挖出来的?”

    “是的!”端盘子的人穿着一身廉价的皮甲,满脸堆笑地把手里的盘子又往前递了递,“您看,这还有好几种颜色,还有红的呢!”现在谁不知道,王都正流行红色衣饰。王都流行,就是贵族追捧,就是值钱呀!

    拜耳子爵又拿起那块暗红色的宝石,对着阳光照了照:“可惜不够透明。”这颜色如同半凝固的血,如果是透明的,至少值几百金币!

    端盘子的人连忙说:“虽然不透明,可是颜色好啊。而且您看这光泽,要是好好打磨光滑,一定更好看。而且那里一定还有更多的宝石,说不定就能找到又红又透明的。”

    他们现在找到的这些宝石,从暗红到浅黄,从透明到不透明的都有。他特意选取了质地最好的几块,放在银盘里看起来色彩缤纷十分美丽,感觉能与彩虹领的宝石媲美了,唯一的缺点大概就是这种宝石比较轻,而且不够硬,感觉上不太像石头,倒像是珍珠或珊瑚一类的珠宝。

    “不错。”拜耳子爵挑剔地把玩了半天,终于点了头,“这都是在那个山谷里挖出来的?”

    “是的是的。”端盘子的人点头哈腰,心里顿时欢喜起来。他们真是运气好,当初不过是发现了一堆黑色的石头,里头有几块光泽特别好的,被他们当做黑曜石收了起来,想着这宝石献给领主,也许他们也就不用再在生荒地做盗贼了。

    结果这宝石送到拜耳子爵这里,匠人验过之后却说并不是黑曜石,但做成丧仪首饰也很不错,可以与黑珊瑚相比。

    但是丧仪首饰的市场终究太小,拜耳子爵虽然收下了这些宝石,却并没有赦免他们,只是给了他们一些食物和赏金。

    但是没想到,他们再挖掘下去,竟然发现在黑色石头里还夹杂着这种美丽的宝石。这下,子爵大人一定会满意了吧?这种宝石可是全新的,一定很值钱!

    果然拜耳子爵把宝石放回盘子里,看了看这个人:“我赦免你的罪过,以后你就管着这个矿吧。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布莱克,我叫布莱克。感谢子爵大人,我一定用心为您效劳——”布莱克高兴得只差跪下去磕头。

    生荒地的日子不好过。之前他依附于生荒地最大的强盗团,日子还不错。虽然生荒地条件恶劣,但抢劫商队什么的总有进项,还能喝酒吃肉,比他被流放之前还好些。

    谁知道强盗团的老大被什么人忽悠了,居然跑去海风郡抢劫长云领的商队,结果被人家一窝端,只剩下他们几个侥幸逃出来的溜回了生荒地。

    但是就在他们跑出去作死的时候,老窝已经被其它强盗占了,于是这几个人就真成了丧家之犬,日子也难过起来。

    布莱克当了七八年的强盗,早就过惯了喝酒吃肉的日子,要他像生荒地有些流放者一样开荒种地,那他是再也做不来的。于是他想到了搭上拜耳子爵。

    这片有着黑宝石的山谷是他们从前的团长发现的,不过如果开掘难免会惊动其它强盗,都想着来分一杯羹,所以暂时没有动。谁知道,现在被他们这几个侥幸逃回来的捡了漏呢?

    有了子爵大人的任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招募人手去开矿了。到时候他手下也能管着百十号人,比原来的团长还要威风……

    布莱克还没畅想完美好的新生活,就听拜耳子爵吩咐道:“不要让人知道。”

    “啊?”布莱克茫然地抬起头。不要让人知道,为,为什么啊?不让人知道,他怎么招募人手,难道就靠他们几个强盗自己挖吗?不要啊,挖矿很累的!

    拜耳子爵看着眼前这个一脸蠢相的人,皱了皱眉头,决定还是把自己的管家叫来。这些愚蠢的强盗,不过是运气好挖到了宝石,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惊动太多的人,他真想把这些强盗都吊死。

    但是现在不行,还要靠他们去招募生荒地的人手。

    当然,所谓招募,指的是强制性的那种。生荒地既然在他的领地旁边,那么在生荒地居住的人自然也归他管辖,招来挖矿有什么不行吗?这样他不必动用自己的奴隶,也就不会引来注意了。

    “要小心一些——”拜耳子爵向自己的管家交待。他知道管家理解他的意思,毕竟他跟海格勋爵的关系现在已是人尽皆知,倘若他这里有动静,有些特别敏锐的人很可能联想到海格。

    打发走管家,拜耳子爵在屋子里转了一圈。

    刚才在那个强盗面前,他装出一副不怎么满意的样子,但其实心里早就兴奋得要跳起来了!

    这种新宝石好吗?当然好呀!说什么不够坚硬不够透明?可是它的颜色够好看呀!蜜黄色、金黄色、橙红色、深红色,甚至红棕色,这都是贵族们喜欢的颜色。而且这种宝石的光泽十分特殊,打磨好了之后一定能熤熤生辉,绝对可以卖出好价钱!

    钱,他们现在就缺钱!

    海格的父亲曾经是公爵,但那只是因为他是先王的儿子才得封,并非世袭。在老公爵去世之后,封地被收回,吝啬的新王只给了海格一个勋爵的称号,并把他召回了王都生活。

    大家都知道这是怎么回事。王室子嗣稀少已经好几代了,比如先王总共才有两个儿子,而新王至今只有一儿一女,而且身体都不太好。

    假如这两位王子和公主不能继承王位的话,论起继承顺序来,就轮到海格了。

    王位的诱惑摆在眼前,即使以新王那只知道吃喝玩乐和祈祷的脑袋,也不能对海格的威胁视而不见。所以海格在王都的日子并不怎么自由,至少他本人绝对没有机会做什么招兵买马之类的事。

    不过,有拜耳子爵呢。

    晚风岭是片小领地,而且在外人看来位置并不好——到处是山,附近就是向来桀骜的长云领,中间还有一块三不管地带的生荒地,附近几个领地流放出来的犯人都会往那里集中,导致那个地方盗贼丛生。

    但是对拜耳子爵来说却也有好处。生荒地有盗贼,意味着他随时可以把一些事推到盗贼头上去。旁边是长云领,意味着教会都不会关注这一片地方,王室也是同样。而无人关注,意味着他能自由地做很多事。

    可惜有得便有失,晚风岭这地方实在是穷,除了能有些野兽毛皮的收益之外,拜耳子爵简直没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就这样子别说支持海格了,连他自己的享受都成问题。

    那只好靠生荒地了。

    所以生荒地里有两个小型的强盗团都是拜耳子爵的人,他们专门打劫小商人,这种打劫是不会惊动太多的,小商人嘛,死就死了。

    另外就是,生荒地里还有些药草可以出卖。比如说,有一种开着蓝色花朵的植物,迷失之地的人管它叫乌头,这种植物制作的壮阳药,在贵族当中就挺畅销的。

    什么你说这是女巫用的草药?别胡说!贵族们都会偷偷购买的东西,怎么可能跟女巫有关系!

    嗯,还有一种麻类,其叶子晒干之后燃烧起来的烟雾可以令人心神愉快,甚至还能提高人的艺术鉴赏力和灵感呢,许多喜爱绘画和音乐的贵族,甚至以此为生的画匠、吟游诗人、戏剧家也都会购买呢。

    当然,如果有女巫使用这些草药,那必须马上把她们送上火刑架,必定是想害人无疑了!但是贵族们自己贩卖的,又怎么算是魔药呢?只不过是为了大家都快活些罢了。

    但是卖这些东西毕竟是要偷偷摸摸的不痛快,而且还要防备被教会发现,哪比得上挖掘出一个宝石矿呢。有宝石矿在手,那金币还不是像流水一样滚进他的口袋?他们可以去买更好的盔甲和长剑,雇佣更多的佣兵,甚至可以招募更多的骑士!

    当然,首先要把宝石推销出去,还有什么机会比社交季更好呢?

    拜耳子爵在房间里激动地转了几圈,又把管家叫了回来。他得用这些宝石好好做一套首饰,等到社交季让他的妻子和女儿戴上,好好出出风头。如此一来,还怕宝石卖不出去吗?

    这个时候,两拨人并不知道,他们将会在一处山谷的两头,同时开始勘探和挖掘。

    第105章 大炼钢铁(五)、这一切都很可怕

    汉克坐在墙角, 像个刚长出来的蘑菇。

    是的,他又坐在那个他常坐的墙角了,以至于现在这个墙角默认是属于他的, 别人都不会来坐。

    当然, 别人也没这么闲,无论奴隶还是仆人, 现在都是干劲满满的——以前怎么干都是那样, 但现在多干就能多得呢,做得特别好还有格外的奖励,谁不起劲呢。

    再说,其实不太有人愿意跟汉克说话。虽然伯爵小姐从来没有明确宣布过汉克的身份,但也没有人特意替他保密,所以他的事儿多多少少也被人知道了一些。再加上伯爵小姐明显对卡玛和艾米很好, 那自然大家相应的就亲近卡玛母女, 疏远了汉克。

    所以目前汉克在玫瑰城堡里就只有海因里希一个朋友, 而且这友谊还是他单方面以为的,也是怪可怜了。

    “你不会是要哭吧?”海因里希背完一遍元素周期表, 斜眼瞥了一下汉克。

    “什么?”汉克哼哼着抬起头, “我才没有!”一个男人, 怎么可能哭!虽然他确实很想哭就是了。

    海因里希嗤了一声:“那你要死不活的做什么?”每天看守这么一个人,真是没有丝毫乐趣啊。这家伙完全没有要逃跑或者向外传递消息的意思,就是对伯爵小姐展示出来的东西保持着一种两眼圆瞪仿佛见到魔鬼的表情, 反而搞得他这个真魔鬼十分无聊,预想的各种猫捉老鼠斗智斗勇的情节完全无法上演, 还不如跟着出去找矿呢。

    汉克睁圆了眼睛, 看着这个冷酷的朋友:“那个, 你, 你不觉得很可怕吗?”

    “可怕?”海因里希简直想敲开汉克的头壳看看他在想什么,“哪里可怕?这两天不是没让你见血吗?”

    “但是这些也很可怕啊!”汉克几乎地颤抖地说,“炼钢,做弹簧,制酸……”所有的这一切都很可怕。

    海因里希莫名其妙:“炼金术不是一直在做这些吗?”

    汉克急促地摇着头:“不,不一样!”

    炼金术确实也是在探索着世界的奥秘,但那只是像驾着船出海一般,盲目地撒下渔网,冀望着大海仁慈地给予一颗珍珠。然而即使船再大帆再多,即使捞到了再多的珍珠,对于海洋人类仍旧没有多少了解,也无法掌握,只能捧着珍珠感慨并敬畏——那是对神的敬畏。

    然而现在,尽管伯爵小姐讲的那些东西很多人都无法完全理解,可是汉克从中听出了另一种含义——那是规律。

    在海上撒网的时候,即使你在昨天捞起珍珠的地方下网,也未必能够再捞起第二颗。可是听伯爵小姐所讲的那些知识,就仿佛在告诉你:按照她说的下网,无论在哪里,都一定能捞到珍珠。

    炼钢只是炼钢吗?那是掌握了铁和碳的比例就能成功。

    弹簧只是弹簧吗?那是展示了“力”的规律。

    制酸只是制酸吗?那是讲明了元素究竟是如何交换,从而变成新的物质。

    这一切,按照伯爵小姐的说法,都是有规律的!

    如果能够掌握伯爵小姐教授的全部知识,人对神还有敬畏吗?汉克不能不感到害怕……

    “哦?”海因里希觉得有趣起来,“你是这么想的?”

    看起来这家伙呆呆笨笨的,没想到在某些方面他竟然还十分敏锐,至少比那个一心只想着什么大炼钢铁的女骑士侍从聪明!要是这样说的话,伯爵小姐培养他还是可行的。

    海因里希这么想着,也有了谈话的兴趣:“这样看来你学得不错嘛。”

    汉克露出了一副苦脸。

    其实他并没有怎么听懂。比如说他不知道原子长什么样,也看不见“力”的轨迹,但是他记性很好。在他还不认字的时候,就能凭着记忆把牧师布道的内容全记下来,现在只不过是换了一种东西来记罢了。

    对他来说,可怕的正在于此——即使他完全不理解这些东西,但是事情仍旧按着他计算出来的规律发展,比如说你放进几份绿矾,干馏之后就能得到几份硫酸,准确得可怕!

    神的秘密,如此轻易就被人窥探和利用,甚至是他这样完全不理解的人,和某些对神根本不敬的人——比如伯爵小姐,再比如他的这个朋友。

    虽然在某些地方这位前牧师看起来呆呆笨笨,但是在另一些方面,汉克其实有些超乎常人的敏锐。

    同样是听过伯爵小姐的“神弃者无罪”理论,很多人,甚至包括柯恩大主教在内,都觉得伯爵小姐反对的是教会。当然,像红龙这种认为“反对教会即是反对主”的思想,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狂信徒没什么道理可讲。

    但是汉克却隐隐地觉得,这位伯爵小姐其实对神毫无敬畏,这点她比冯特伯爵还要过份,因为冯特伯爵只是反对教会,而不是反对神。或者说,冯特伯爵反对的是“教会所标榜的神”,而伯爵小姐则是——她的眼睛里根本没有神,因为在授课过程中,她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们做xx事不需要神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