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耽美小说 - 不分黑白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

分卷阅读3

    模型,

    但它也是齐朝宗唯一拥有的一件像样的玩具。

    正当那群高中生马上将把布袋合力扯入手中时,齐朝宗倏然发觉拉扯布袋的力道倏然削弱了下去,甚至连带着肆无忌惮的狠劲的拳头也逐渐减弱至殆尽。

    远处破天荒地传来了“呜啦呜啦”的警笛轰鸣声,尖利刺耳的声音如收紧的网罩般不断朝着这里逼近。

    遍体鳞伤齐朝宗有些晃神,正到兴头上的那几个高中生显然也有些发懵,要知道这片老街区从警察日日造访夜夜留宿,变为了后来的自动屏蔽置之不理已经过去十几年了,崭新雪白的警察上一次驶入这里泥泞污浊的土路还是十六年前的事情,他们怎么可能会突发奇想来玩这一出呢?

    那几个高中生迟疑了一下,相互交换了下眼色,即便再不情愿,但最终还是如鸟兽散状各自窜进了各自的家门。

    毕竟倘若被警察逮个正着,怎么地也不好向家里交代,这里的父母对孩子说过的屈指可数的话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一句话就是:

    “犯事可以,但被抓进了局子别来求我,你自己负责去。”

    拍了拍布袋和裤腿上沾染的细小尘土,齐朝宗缓缓站起了身来,却并不着急着离开。

    他知道,刚刚那阵警笛声绝非真正的警车所发出来的声音,其中还模模糊糊参杂的细微杂音的网络音频,也只能骗骗刚刚那群逞强而又无脑的傻瓜罢了。

    有人在故意帮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深沉脸),总之梨子我的剧情是不能用正常人的脑回路来看待的2333非常欢迎大家来猜猜看接下来回发生些什么哟

    第6章 ―005―

    没让齐朝宗等多久,巷口就出现了出现了一个逆光的身影。

    对方背后携着的道道绚丽的余晖刺痛了齐朝宗的双眼,让他一时睁不开眼睛,齐朝宗眯缝着酸痛的眼睛,才看清了来者。

    那是一个高挑而结实的少年,年龄与齐朝宗相仿,小麦色的健康肤色,薄唇剑眉,眼神坚毅而果敢,衣袂翩飞,他身上穿着的那件白净衬衫,被这傍晚时分似隐非隐的微弱斜阳染上了一层清浅微黄,交织的光影温柔而又细腻,与周遭扬起的灰黄细尘显得格格不入。

    武侠中鲜衣怒马的白衣侠客放到现在或许便是这副模样吧,齐朝宗在心里如是想道。

    对方的步子迈得很大,三五步便大步流星地跨到了齐朝宗的面前,他手中握着个看似价格不菲的白壳手机,在崭新的手机末端还拴着个篮球的手机挂扣,齐朝宗方才听见的警笛声应该就是由它播放的。

    “同学,你没事吧?”

    很客套却又不会有任何瑕疵的问话从少年的嘴里蹦出,但他的声音因变声期而有些沙哑沉闷,但却是意外的好听。

    齐朝宗朝对方缓缓摇了摇头,但他小腿上触目惊心的深红伤痕和块块紫青,却无法让对方紧攒的眉头舒展开来。

    齐朝宗摇头拒绝了少年想要搀扶自己的好意,跟在对方的身后一瘸一拐地沿着这条仄仄的偏僻巷道。

    快到巷口时,对方侧了侧身子,冲齐朝宗开口道:“这条街巷太乱了,以后可要少来这。”

    齐朝宗没有吱声,也没有做出任何表示,对方估计是把自己当成路过这里而受到牵连的无辜行人,毕竟自己表面上一副安安稳稳文质彬彬的内敛模样,怎么看也不像是会去随意招惹别人的无聊之人。

    但事实却与此恰恰相反,

    自己不光就住在这片排排低矮如同犬牙般参差交错的歪七扭八,一下雨屋内便会“滴滴答答”地奏起那恼人的交响乐的小平房内,而且和刚刚群肆无忌惮嚣张跋扈的不良少年;或者说和这整片街区里充斥着的,每一个为粗鄙低贱的夹缝偷生者,都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区别。

    第7章 ―006―

    白衣少年有着一个和他外表看起来一样干净纯粹的名字——

    池森,

    池水的池,森林的森,别致而又上口。

    “池森,池森……”

    回家的路上,齐朝宗将这两个平凡无奇的普通汉字翻来覆去地轻声念叨了好几遍。

    真是个奇怪而又有趣的名字,齐朝宗在心里暗自想道,仿佛一汪明净澄澈的池水中倒映着的模糊树影,苍翠的树枝盘桓交错着,树梢上洒落着初秋朝阳留下的几星浅黄,树枝于氤氲水雾中缓缓摇曳,牵动着小潭深处埋藏着的那抹袅袅倒影,隐隐约约而又绵延不绝。

    齐朝宗很快便了解到,池森是本市十一中的体育特长生,和自己一样都在念初三,他来这的目的是为来这附近的一所贵族学校参加联谊篮球赛,顺道才经过了方才的小巷。

    十一中是一个离这儿有着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的重点初中,在本市的综合排名虽然也算不上数一数二,但比起齐朝宗所在的那所七拼八凑才组成起来的混乱学校不知要好上几千万倍。

    从池森光鲜整洁的名牌穿戴中,齐朝宗能猜测到他的家境究竟会有多么优沃;而从池森温文不凡的言谈举止中,他更是能轻而易举地推断出对方所拥有的会是多么超出常人的良好家教。

    与齐朝宗对纨绔子弟的一贯认知相反,从池森的身上他看不出任何一点膏粱子弟所拥有的不可一世目中无人,生性反而比他所认识的很多人还要开朗大度得多,身上带着股能让人感到莫名心安名的独特气质。

    因为池森每周六经常会跑到附近的那所贵族学校打比赛,齐朝宗时不时地便会在巷口有意无意地遇见他,对方也从未装作视而不见,反而会颇为大方地主动冲自己笑嘻嘻地点头问好,一来二去,俩人也就熟识了起来。

    周六的下午,齐朝宗有时会走上二十来分钟的崎岖土路,专门跑到那所土豪云集的贵族学校,独自坐在球场一旁,去观望池森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专注模样。

    池森的篮球打得很棒,那颗普普通通的橙红圆球,在他的双手间灵巧自如地上下运转着,好似一个活物,一个拥有着生命张力的轻盈活物。

    凝神,迈步,转身,起跳……

    伴随着鬓角汗水地滴落,一个漂亮的空心球不偏不倚地砸入框内。

    让人无可挑剔的完美的跑位,如鹰隼寻觅猎物般的锐利目光,以及每场比赛后露出的满口整齐的白牙和那璀璨夺目的纯净笑容,总能轻而易举地引来一群花痴女的高声喝彩。

    池森能在球场上势不可挡所向披靡,而齐朝宗能做的不过是在比赛的末尾时,给他递上一瓶特意买好的矿泉水,再收下他的一句例行的“谢谢”。

    绝大多数的时间里,齐朝宗只是坐在球场的树荫一隅,花费大半个慵懒无趣的盛夏午后,默默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