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书屋 - 耽美小说 - 被标记的金丝雀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28

分卷阅读128

    吗?”他已经瞥到他手里没来得及遮好的书封一一荣格文集的其中一卷。

    白鹿摇头,老实回答,“看不懂。”

    “你看这些做什么?”秦冕一只膝盖顶进白鹿腿间,隔着内裤,若有似无地摩擦他下腹那坨软肉。

    “我……我不明白。”白鹿被男人撩拨得有些上脸,胸口往上,衬衫遮不住的皮肤已呈出一种动情的桃粉。

    “哪里不明白?”男人的声音磁得人耳根发软,他修长好看的手指正一颗颗从下往上,解开身上人的纽扣。

    “我还是不明白心理治疗究竟是个什么东西。”被男人的动作讨好得十分舒服,白鹿喉结一跳,明显地吞咽一口,“它从哲学分支出来,却又相去甚远。我……我想知道心理上的缺陷是不是真的可以通过看病吃药的方法解决。”衬衫前襟已经完全敞开,露出胸前两颗蠢蠢欲立的茱萸。

    男人手上的轻浮突然慢下来,眼神变得认真,“我的理解是,这种治疗类似一项特殊的开膛手术。从表皮开始,一点点割开,探入,挖掘,直到病灶。”说话同时,秦冕的指尖从白鹿的胸口一点点下移,随着话音落下,最终停住肚脐上一点,“当然两者也有区别,心理的过程没有麻药,患者需要全程直面痛苦。”与夕补全。

    “……”白鹿不由自主皱眉,他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如同他坐在乔晏面前,总感觉手脚都被人缚紧。像是身临冰窖,又像坠入火山。

    他无比讨厌她那双眼睛,犀利,透彻,尖锐。她眼里的自己,一定一丝不挂又面目可憎。秦冕并不给人走神的时间,他摁住白鹿的后脑勺,霸道压下他脑袋,含住两片嘴唇。

    白鹿闭上眼睛,努力回应这个亲吻。男人的技术很好,一个吻就足够安抚他心口的所有情绪。

    至少短时间内足够。

    白鹿伸手抱住秦冕脖子,像只小狗似的,从他嘴唇啃到下巴。坚硬的牙齿擦过男人凸起颤抖的喉结,白鹿尝试着用嘴巴打开对方一丝不苟的领口。

    他将脸紧贴男人胸前,尽情允吸对方身上好闻的身体气味。舌头掠过皮肤,留下一道滚烫。他能清晰感受到秦冕的呼吸越来越重,于是恶作剧似的往前送了送腰。

    终于咬开第一颗扣子,白鹿舔着嘴唇,骄傲地抬眼看他,像个遨功讨赏的小孩。

    男人的眼睛深得像海,声音倒是平静,“继续。”

    白鹿便乖顺地埋下脸,竭尽心思去咬第二颗纽扣。

    可他刚一偏头,下巴就磕到一个硬东西。

    “啊。”白鹿吃疼,几乎从秦冕身上弹起来,他捂着下巴,侧身蜷在沙发上,表情痛苦。

    秦冕这才想起胸前的口袋里还别着一只钢笔。他叹了口气,将疼成一团的男人抱回怀中,细细吻他额头,“大意了。手拿开,让我看看毁容了没有?”

    白鹿紧紧捂住下巴,眼角湿漉漉的。他赌气似的从秦冕口袋抽出钢笔,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瞪它。

    直到看见裂纹的笔帽上一排烫金的小字——那是他念过一年的大学名字。

    “这笔是……”

    白鹿刚一松手,秦冕就挑起他下巴查看伤势,“当年去学校演讲送的纪念品。看着太普通,就随便镶了颗石头。”

    白鹿像是忘了痛,眼眨不错地盯着笔身看。他知道秦冕有随身带一支钢笔的习惯,但没想到竟是个如此廉价又普通的物件。

    对方似是看出他心思,“不值钱,就是用得久了,有感情。”

    白鹿半信半疑,“看不出来秦先生还是个节俭又念旧的人?”

    秦冕不理他调侃,“核桃越玩越润,钢笔越用越专。再精贵的笔头也不可能对谁都衬手。笔尖有记忆,它能记得一个人写字的轻重,笔走和习惯。用得越久,笔头越亲。它不仅记住一个人,并且永远只合那一个人的手。这种‘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的东西,换做谁,都会产生感情。”

    “竟有这种说法?”白鹿睁大眼睛,“看来新买的钢笔还不能随便借给别人。不然笔尖就记住别人了。”

    秦冕嘴角似有笑意,“人也一样。”他说着就要动手,趁气氛还在,想续上方才未调完的情。

    白鹿反应极快,反手按住男人不安分的手。他心中还有疑惑,“秦先生是什时候开始随身带笔?我记得当年讨要签名的时候,你可没有这个习惯。”

    “从那之后。”尽管秦冕的心思和视线一同,已经落在他光滑的皮肤上,却仍然耐着性子与人解释,“当年经你提醒,我认为要是下一次被人追要签名能拿出笔来,这样给人的印象应该会更好一点。”

    “在那之后还有很多人找你签名么?”白鹿抿嘴,眉毛都弯成一个委屈的形状,像在吃醋。

    “没有。”秦冕捏了捏他屁股,“没机会了。工作越来越忙,再没回过学校,后来一直在国外,现在就更不可能。”

    白鹿认真听完,脸上既惋惜又松了口气。下一瞬间又挑起眉毛,“谁说没有机会?”他将亮得反光的钢笔塞回秦冕手心,“我倒是有一个字想要,不知道秦先生还给不给签?”

    秦冕瞄了眼对方正在解自己皮带的手,“签在哪里?”

    白鹿低头吻他鼻尖,“你说呢?”

    第七十四章 直视内心跟面对死亡同样可怕

    雪白的飘窗上多了盆含羞草,白鹿进门第一眼就注意到它。

    上次来时他说自己有永远疼痛的伤口,这回一进来,他直直盯着乔晏的眼睛看。

    “乔医生,我有孤独症。”

    乔晏一愣,手中翻开一半的病历‘啪’一声又阖上,“啊,你说什么?”

    白鹿见她反应有趣,敛眉笑笑,“骗你的,是我曾以为我有孤独症。”

    “……”

    白鹿小心翼翼靠在躺椅上,微曲的背脊仍然是个不够放松的角度,“我应该从哪里说比较好?”

    两个钟头,白鹿把去年对秦冕的那套说词搬出来又复述一遍,从辍学讲到自杀,但凡还记得的细节也都提到。

    虽然乔晏全程没有插话,白鹿仍然被她注视得心虚。故事讲得并不顺利,直到讲完也没落得轻松。

    他埋着脑袋,怯怯解释,“我……我现在不会自杀了,真的不会了。”

    乔晏的声音依然温和,可第一个问题就戳到白鹿最疼的那根骨头,“你回忆的时候为什么不用正常时态?”她一边翻看记录一边问他,“我的意思是说,你为什么要跟我倒述?”

    倒述是一种极为巧妙的叙事方式,讲话的人可以隐藏和跳过每一处他不想触及的地方。就算说谎,也很可能不被人察觉。相比之下,用正常语序编故事的难度,就大多了。

    “可能是……后面的事情记得清楚一点,也好讲一些。”

    乔晏没有拆穿,“回忆本身